一次性醫用高值耗材復用,是一個爭議了20多年的議題。
《醫療器械監督管理條例》規定:“醫療機構對一次性使用的醫療器械不得重復使用。”但現實中,一次性高值醫療耗材不能按照本身的價格收費,致使醫療成本高昂,于是復用成為一些醫院的選擇。
在2018年全國人大代表大會中,有代表提出“關于加強一次性非植入醫療耗材的管理使用減少醫療浪費”的建議。近日,國家衛生健康委作出回應,再次將這個老話題推到臺前。
瓶頸多!
國家衛生健康委在回應中先是對一次性使用醫療器械管理的規定進行重申:“一次性使用的醫療器械不得重復使用,對使用過的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銷毀并記錄。”這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醫療器械監督管理條例》《消毒管理辦法》《醫院感染管理辦法》《一次性使用無菌醫療器械監督管理辦法》中都有明確條文。
而對于能否在評估的基礎上調整一次性高值耗材的種類這一爭議焦點,在國家衛生健康委的回復中,此舉存在諸多瓶頸——
首先,醫療器械是否可復用的決定權在生產廠家,由于一次性醫療器械與可復用醫療器械相比審批流程簡單、上市快、收回成本也較快,可復用的則相反,故生產廠家更傾向于按“一次性使用”設計。比如某公司的超聲刀,就是一個例子。
其次,生產廠家的主管部門是藥品監管部門,生產廠家申報注冊時選擇“一次性使用”,藥品監管部門注冊按“一次性使用”審批,廠家也就不會提供一次性醫療器械復用的清洗消毒滅菌方法。
此外,在我國消毒供應水平還有待發展的情況下,安全問題更是國家不敢開這個口子的重要原因。
國家衛生健康委指出,醫院消毒供應中心及獨立消毒供應中心現階段處于技術逐步成熟的過程中,一次性使用的醫療器械復用困難,不僅是保證清洗質量,關鍵性能的確定風險更大,直接涉及患者安全。
綜上,一次性耗材目錄的調整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
如何解題?
然而一直以來,一次性耗材復用的問題與爭議是現實存在的。
《鳳凰周刊》報道,一位不愿具名的疾控專家曾告訴媒體,成本為二三千元的器材,臨床使用國家核準收費只有幾百塊,“醫院只能去復用,不復用,做一個虧一個,不管國有還是私營,都不能承受。”
“沒有一家是不知道一次性耗材是不可以復用的,沒有一家醫院會主動做這樣的事情。是被不合理的收費標準逼迫的呀!”上述疾控專家說。
鐘秀玲是國家衛生健康委感染控制專家委員會的委員,作為一名國內知名院內感控專家,在接受媒體采訪時她一貫的立場是:復用有風險。但既然無法禁止復用,就要制定第三方的相關規范。要把一次性高值耗材這個“魔盒”打開,讓它見太陽。探討應該怎樣復用、如何達到安全。
“允許復用就要有明確的政策,高值耗材怎么復用、復用幾次,比方說組織有關感控專家、廠家一起制定某個器械能復用的操作流程,規范去消毒滅菌,另外制訂獨立的監控機制,發現問題及時處置。”鐘秀玲說。這代表了業界不少人的觀點。
在上述回應中,國家衛生健康委也在下一步工作計劃中表示 :
將由國家醫院感染質控中心牽頭,對醫院現在一次性使用的醫療器械現狀進行調查,通過調查數據篩選出亟待解決的高值耗材具體的種類并提出建議,評估臨床復用風險和復用處置的安全性。
建立醫療器械使用者與生產廠家的密切聯系機制,如通過質控中心專家組建立醫療器械使用者與生產廠家的平臺,由相關的專業人員組成(醫院設備管理部門、醫院感染、手術醫師、手術室、消毒供應中心與廠家技術人員),加強聯系,推動廠家對手術醫療器械產品的改進,或完善復用處理的技術。
這也是對不少業內人士期待的回應。
安全至上!
作為一名曾擔任過八年設備處處長的外科醫生,也是最早關注國內高值耗材復用問題的人之一,中國醫學科學院阜外醫院血管外科中心副主任沈晨陽的態度更加務實。
沈晨陽6年前曾參與過原國家衛計委和藥監局組織的一次性高值耗材復用調研工作,那時他就提出,具有可復用可能性的就是以超聲刀頭為代表的器械。他告訴健康界:“但是,不要指望器械企業的主動配合,他們怎么會愿意自己的東西讓反復使用、降低需求呢?你不知道這個阻力有多大!”
“經濟的問題還是用經濟的方法解決。”沈晨陽說,不如鼓勵國產器械廠商,研制成本更低的產品,解決價格的矛盾。再者,如多選用可復用醫療器械,少選用一次性,迫使生產廠家對可復用器械的更新與研究,將會減少資源浪費,“這才是可行的辦法。”
沈晨陽提醒,一次性耗材的復用,這幾年已經被提的夠多了。一定不能在輿論上夸大這件事情的重大性,以免使得安全紅線有所放松。再者,植入人體的器械是堅決不能復用的。在談論一次性耗材復用的時候,不可混淆所指,擴大范圍。“一定要在完全保障安全的情況下,具體器械、具體疾病類型具體分析。”此外,還要從衛生經濟學的角度進行分析,不是所有的一次性器械都值得復用評估的。
“復用就有復用的風險,我們首先追求的一定是醫療安全和質量。這個原則一定要清楚!”沈晨陽再三向健康界強調。